再次提醒!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管理的通告

尊敬的患者及家属:

8月5日,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发布了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门诊、住院、陪护最新须知。现根据疫情防控最新要求,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,保障患者及家属安全,再次就本阶段门急诊就诊,住院、陪护相关管理规定进行通告,请广大患者和家属做好相关准备,积极配合。

 

门诊就诊须知

1、进入医院请全程佩戴口罩(禁止佩戴有呼吸阀的口罩),主动出示本人的“行程码”和“健康码”,配合医院入口工作人员测量体温。

2、无智能手机者,凭身份证进行识别并配合工作人员填写流行病学调查表、信息采集表。

3、我院实行人员单向分流,请按照指引进出门急诊区域。

4、在就诊过程中请全程佩戴口罩;排队时请保持间距;就诊时一人一诊室。

5、请配合分诊台及诊室医师完成流行病学调查,主动报告行程。

6、体温异常(≥37.3℃)或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、14天内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、高风险地区的来昆人员,健康码或者行程码显示红码黄码的,请直接至发热门诊就诊。

7、 我院门诊实施分时段全预约诊疗,请广大患者凭预约挂号信息最多提前30分钟进入门诊楼。最大限度避免候诊区域人群聚集,降低交叉感染风险。建议广大患者错峰就诊,避免在候诊区域聚集。严格控制诊间加号。

8、到我院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,请严格遵守我院核酸检测时间安排及相关规定,在采样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,避免人群聚集,发生交叉感染。

 

住院患者、陪护人员须知

一、住院患者

1、所有门诊入院患者办理住院时,必须执我院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,方可开具住院证及办理住院手续。

2、入住病区前,需向病区医务人员出示健康码及行程码,测量体温及告知14天内的旅居史。

3、急危重症患者入院但核酸报告尚未出来之前,需按医院防控要求执行。

二、陪护人员

原则上非必要不陪护,我院取消探视

1、如病情确需陪护,由病区医护人员评估后开具陪护证,且只允许1名固定人员陪护。陪护人员需向病区医务人员出示我院3天内核酸阴性报告、健康码及行程码,测量体温及告知14天内的旅居史。

2、有中高风险旅居史、发热、无法提供3天内核酸阴性报告、健康码及行程码异常者不允许进入病房。

3、 请备好生活物资,全程正确佩戴口罩,每天接受体温监测,不在病区内聚集聊天或串门,并请通知其他家属不来医院探望,建议采用电话或微信视频等方式“云探视”“云慰问”

4、陪护证不可作为由院外进入院内的通行免检证明,如重新进入院内,请再次配合入口工作人员核验行程码+健康码+测体温+询问旅居史。

三、其他

1、住院期间,患者和陪护人员不得离开医院。

2、禁止快递和外卖送至医院内。如需送至医院,请按照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到医院门口自行领取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

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

2021年8月10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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